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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美术著作权登记办理周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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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美术著作权登记办理周期是多久

作者: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8 08:54:37

著作权可以作为遗产让他人继承吗?著作权继承问题

著作权保护作者的作品,但当作者逝世时,其作品可以作为遗产让他人继承吗?就如去年金庸先生逝世,他那些让人耳熟能详的武侠作品该怎么办呢?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著作权可作为遗产继承吗?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其中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一条就包括: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著作财产权包括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二、著作权继承应注意的问题

1、《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而《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

2、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

一篇文章在写完之后,为防止其他人侵犯你的权益,可以选择去版权注册。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文章如何进行版权登记?

一、材料规定(1)填写一份完整的东莞版权登记申请表;(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3)提供权利归属证明;(4)提供作品样本(可提供纸质或电子媒体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原创性等方面撰写,并由作者签名);(6)找代理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身份证明;

二、办理步骤版权登记人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注册机构核对收到的材料-通知支付-申请人缴纳注册费-注册机构受理申请-审核-颁发注册证书-公告。

三、遇到申请材料需要去补正的,申请人在收到补正通知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在收到补正材料符合要求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互联网时代出现的软件越来越多,为避免被侵权,大家都纷纷申请东莞版权登记以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关于软件著作权认定,不仅在著作权登记时会涉及到,在软件著作权侵权时也会涉及到。

▼著作权登记时,关于软件著作权认定标准:1.由开发者独立开发;2.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相关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第五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时,关于软件著作权认定标准: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若软件著作权认定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权利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被侵犯时,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侵权行为的认定上应当注意:①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②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

软件著作权认定:申请登记认定、侵权认定都在上文中为大家一一解答。详细阅读,以判断自己的软件是否可进行登记;以判断是否有可能被认定侵犯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和版权有什么区别版权和著作权有什么区别在中国,版权等于著作权,这没什么区别。版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获取版权有两种方式:自动获取和登记获取。在中国,根据著作权定律,当一项工作完成时,会自动出现版权的情况。所谓的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它是创造出来的。根据不同的性质,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和邻接权。

简单地说,著作权是针对那些创造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相关行业中从事或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参与者,如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版权是自然法中的作者财产权(所有权)还是法律赋予作者的作为社会让步的有限法定垄断权(调整权)?正确回答这个问题的前提是确定版权的概念:“版权”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利还是为了增进知识和公众的幸福?当然,版权定律有两个功能,但它的基本思想是什么?当作者的权利与公众的福祉发生冲突时,谁是第一位的?

“版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知识的进步促进公众的福祉。为了鼓励在公众中复制和传播新作品,“版权”通过赋予作者复制和传播的专有权来鼓励创作者的创作活动。为了促进公众的福祉,作者对这些权利有许多限制。这些限制主要体现在合理使用制度上。版权调整权涉及三个利益群体——作者、出版商和用户。作为支持知识进步的基础,版权法不仅要考虑给予创作者和传播者报酬,还要关注支付这些报酬的使用者的合理权利。

自18世纪初,英国开始制定版权法。版权一直是试图平衡创作者(和他们的出版商)和用户的权利的产物,现在是,将来也会是。所有三个利益集团都将版权作品用于不同的目的。作者将它们作为新作品佩戴,出版商在市场上分销它们,消费者在家里、学校和办公室使用它们,作者创造性地使用它们,出版商在商业上使用它们,消费者将它们用于个人用途,这可能涉及也可能不涉及商业问题。竞争利益并不容易。为了使事情更加复杂,不同群体的成员在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立场。例如,一个作者希望可以自由引用别人的作品,但他不希望别人无偿引用自己的作品;出版商想出版别人书的一部分,但不愿意给别人这样的折扣;只有消费者的立场保持不变:他们想自由使用信息。版权和著作权有什么区别?没有区别,版权和著作权是一样的,内容是一样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和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被歪曲和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通过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配音、翻拍等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品的权利;(七)租赁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权的主体;(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制作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编辑权;(十七)著作权人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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