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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美术作品版权登记需了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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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美术作品版权登记需了解的内容

作者: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7 08:25:15

著作人身权的主要内容

东莞版权登记成功后,将拥有人身权与财产权。今天讲解的是这两大权利中的人身权,小编带大家了解下著作人身权中,主要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著作人身权的主要内容1、发表权具体内容包括: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决定作品在何时何地公之于众;决定作品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以后再次使用作品与发表权无关。

2、保护作品完整权作品是作者思想的反映,也是作者人格的延伸。歪曲、篡改作品不仅损害作品的价值,而且直接影响作者的声誉,因而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歪曲和篡改作品。

3、署名权(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决定署名的顺序;(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修改权法律赋予作者修改权是对作者人格的尊重,修改通常是指内容的修改,报社、杂志社进行的不影响作品内容的文字性删节不属修改权控制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对内容的修改,必须征得作者同意。

著作权符号包括什么?著作权标记通常的包括的内容有以下三项:

一、版权声明:“不许复制”或“有著作权”等,或将标注字母“C的”外面加上一个正圆,如果是音像作品,则为字母“P”并在外面加上一个正圆。

二、作品需要标注著作权人姓名或著作权人的名称及其缩写。

三、根据《世界版权公约》要求,作品需标注出版发行日期。因此标注标记的方法简便易行,故广泛采用这种方法。

“版权所有”是中国传统使用的版权标记样式。作品版权情况的说明文字通常也会和版权标记一起标注在作品的显著部位。另外一些作品还有专页刊载版权标记,叫做版权页,比如图书。在中国,一些图书的版权页还常常刊载作品的版次、印次、印数、定价以及发行人等。

引用没有商业用途的图片是侵权吗?百度搜索的图片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只要符合“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就不涉及侵权;否则,可能会涉及侵权。百度搜索带有著作权的图片,但是著作权的使用受到法律限制。《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未经许可不得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应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根据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进行个人研究、调查或者欣赏;

(二)为了介绍和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解释某一问题,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是适当的;

(三)为了报道时事,不可避免地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转载或者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和宗教问题的时事文章,除非作者声明不允许发表或播放这些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演讲,但作者声明不准刊登或者播放的除外;

(六)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发表的用于学校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的作品,但不出版的;

(七)在合理范围内利用已发表的作品执行公务;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以便展示或保存该版本,复制图书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演出已出版的作品,演出时不向公众收费,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在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和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中文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在中国发表;

(十二)出版的作品将以盲文出版。

因此,只要按照上述规定使用,就不能用于商业目的,表明图片来源于互联网不构成侵权,否则可能涉及侵权。扩展数据: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使用非手工检索方式自动生成的图像资源。百度和其他搜索引擎公司没有对其图片的合法授权做出任何承诺。搜索引擎通常在免责声明中明确表示,通过搜索引擎技术和服务获得的搜索结果所链接的网页以及网页的所有内容都是由网页所有者制作和提供的。此外,百度和其他搜索引擎也明确要求用户不得将自己网站上的图片和其他资料用于商业目的。综上所述,无论是搜索引擎本身提供的图片还是搜索引擎技术检索到的图片,如果用户打算将它们用于商业目的,他们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什么是违反著作权?如何计算侵权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2人以上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编辑和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独家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制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节目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权利人为保护其作品、音像制品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未经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人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人相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变更作品、音像制品等权利管理的电子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生产、销售他人署名的假冒作品。

违反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是什么?著作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无形财产,它是由来源和智力成果创造的。由于其特殊性,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也不同于普通侵权。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什么?什么行为是违反著作权的?什么是违反著作权的?

《著作权法》第46条和第47条分别规定了违反著作权的行为。其中,第46条规定了以下违反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许可出版其作品。(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3)没有参与创作,为了谋求个人名利,署名他人的作品。(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2人以上许可,将作品用于展览、电影制作或类似电影制作,或通过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除非著作权法律另有规定。(7)使用他人作品应付费而不付费。(8)未经2人以上许可的电影作品、与电影制作方式类似的作品、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人。出租其作品或音像制品,著作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擅自使用出版者出版的书刊版面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或者公开转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11)其他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作品财产权是作者自己或他人使用其作品的权利,它以物质利益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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