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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摄影作品版权登记申请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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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摄影作品版权登记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东莞鑫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0 08:52:25

想最大程度的保护作品,版权登记不能忘

版权登记流程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版权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

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2、作品登记申请书

3、版权代理委托书

4、权利保证书

5、作品创作说明书

6、法人作品:(1)营业执照复印件(A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非法人单位:身份证复印件(A4)

7、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

8、美术作品登记应提交155*115(mm)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

9、计算机软件登记材料:计算机软件东莞版权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版权登记好处

1.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避免在今后因为著作权归属的问题产生纠纷。享有著作权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必须拥有著作权,这样才能保护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益。

2.在发生著作权人被侵权需要证明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明。由于著作权自动产生的原则,为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提供了便利。

3.在进行软件版权交易,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也需要《作品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软件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更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4.著作权登记同时还是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条件,登记计算机版权有利于产品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著作权是可以转让的,也是可以质押的,但是办理流程很多人不了解。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机关。国家版权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收取登记费。那么,著作权抵押如何办理?现在就跟着小编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抵押如何办理?

(一)质押合同的登记机关根据我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机关。国家版权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收取登记费。

(二)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3、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4、作品权利证明;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6、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7、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8、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登记机关对申请的审查

二、著作权人的人身权能转让吗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也就是著作权人不论是否存在于世均一直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决定是否表明作者身份以及如何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允许他人修改作品以及禁止歪曲、篡改作品的权利。

三、著作人身权的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著作权抵押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著作权抵押办理有具体的流程。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著作权人有哪些?

指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原始著作权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继受著作权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而对著作权的人身权则只有保护的义务。

版权的发展是现在社会的知识产权的发展的一种十分重要的证明,在知识产权的规定中是可以对于个人的版权进行转让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比如版权转让必须满足的条件,下面就由为各位讲解一下有关版权转让的条件问题!关于版权转让的条件,内容如下:

(1)作者确保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

(2)作者确保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

(3)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编辑部: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

(4)第3条的转让权利,作者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5)该论文在《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第1次发表后,编辑部将向作者按《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稿费标准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若编辑部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6)作者授权《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编辑部在出版该论文的期刊版权上作如下声明:“未经《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编辑部许可,任何人、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载、摘编本刊所刊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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